建築顧問 : 該分開了! 設計約&施工約 分開比較好!

由 icandoit 於 三, 2010/09/08 - 11:59am 發表
日期: 
2010/09/08 11:30am

裝潢工程常常會發生許多的糾紛,就是因為雙方的關係是處在(B2C)企業對消費者,一邊講的是工程語言另一邊談的是需求等等的,

業界有少數的公司是單純的設計公司,只負責圖面的設計,對於工程他們是很少碰的,這都要有一定名氣的大師才有辦法,因為光靠設計很難餵飽肚子,因此設計費用通常會比較高。一般設計師收費約3000~5000/坪,少數大牌的設計師可以收到8000~10000/坪。

設計階段是一個很重要的階段,所有的問題與需求都應該在這邊釐清,設計師會在這個階段提供:設計平面圖、3D圖、細部剖面圖、預算表、規格書、材料樣品、合約等等書面文件,業主在這個階段就已經對於外來的夢想家有非常清楚的概念。

現實狀況下 是業主講的都是「權利與義務」,廠商講的是都 「供給與需求」的對價關係,業主希望越詳細越好,廠商認為這些都是成本,如果收費的方式太低,你幾乎就不用想說你會看到什麼詳細的事情了。我知道有些SOHO收費低廉但是你就不會有太多的東西可以看。

 

這就是人生阿!什麼事情都要錢,如果口袋不夠深,選擇了小公司,那就要對於服務縮水這件事情有一定的認知。

 

設計與施工理論上分開的,但真實的世界通常不會照著理論走的,從一開始討論平面圖到立面、3D、局部剖面,這些都是屬於設計的範疇,通常這些完成後才能依圖面正確估價,但是,實際操作當中,為了趕快確定預算以及簽約,所以就會有比較粗糙的估價,畢竟大部份的人都無法忍受漫長的討論時光以及不確定性,業界發生太多圖都畫好了,結果整個案子被業主拿去比價給便宜的競爭者做之類的鳥事。

要解決這個問題,可以利用先簽設計約來保障雙方,設計階段的每一筆錢,都可以拿的到,設計師負責平面討論、3D展現、詳細標單這樣一個完整的流程,等到設計圖稿確定再來談論工程合約,這當然對雙方都有保障,但是,實務推行上也是有困擾的,畢竟可以少簽一次約就少一次,很多設計公司是頭直接下去洗了,努力到後來才發覺自己被白白的利用了。

所以,個人認為「設計」、「施工」這兩個過程一定要分開收費才能將雙方風險降到最低,平面,詳細標單以及3D立面圖才會詳細。

這一篇在說「設計」、「施工」的分開模式對於雙方都好,下一篇來討論「施工」的重要性

業主很想問的是,工程要自己管理還是委託設計公司管理?

設計公司 到底要不要承攬工程還是單做設計?

這兩個問題,是我會在下一篇提出我的看法

 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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